我们面对金钱的考验

金钱是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交易工具。无论善事还是恶事,都离不开它。没有它,我们的服务事业也会陷入停顿。至高的真主在我们的生命之书中多次命令我们 “以你们的财产和生命奋斗” ,强调金钱对于弘扬真主之言何等重要,而且将付出财产置于舍身奋斗之前。因为不肯舍财的人,也无法舍身。钱财如同身上的肉,割舍起来一样疼。

真主的使者也说过:“末世来临时,人们对迪尔汗和第纳尔(金钱)的需求会更多,因为那时,人只有借助它们,才能维系自己的信仰和尘世生活。”(Taberanî,Ahmed b. Hanbel,《穆斯奈德圣训集》,6/17, 201;《Kenzu’l Ummal》,卷3. /238,圣训编号:6333 和 6347)。金钱对于我们的信仰和尘世生活,就是如此重要。  

至高的真主这样说明我们对财产和金钱的态度:“人对财富的喜爱极其强烈。” (100/Adiyât:8); “人确是被造成贪求无厌的。” (70/Meâric:19)。

人既有趋向非法之事的倾向,也有趋向合法之事的倾向:“随后,他启示人,使人明白自身的邪恶与敬畏。” (91/Şems:8)。经文中的邪恶,指一切恶行、罪过、悖逆和迷途;敬畏 则指避免违抗真主,持守正直、善良和美德。真主在《古兰经》中,就是这样向我们说明我们究竟是什么样的。我们要认清自己的消极面与积极面,据此约束自己的情感。我们要凭借意志,运用受先知教导与启示滋养的理智,控制消极的一面,发挥积极的一面。

可见,人受造时具有这样一种禀性:既不是魔鬼,也不是天使。如果将受启示/《古兰经》滋养的理智与意志结合起来,就能达到至高之境/崇高中的至高处;如果让理智受欲望和私念支配,就会跌落到至卑之境/低下中的最低处。

为了压制作恶的冲动,我们还必须设立一座良知哨所。我们要有意识地把后世信仰,也就是“我们今世的所作所为,终有一天必将在后世受到清算”的信念,安置在良知哨所之中。唯有这座哨所,才能让我们实现自我约束。

这样认识了人之后,我们就可以谈谈我们面对金钱的考验。穆斯林所面对的金钱考验,是一项根本性的宗教与道德责任,关乎财富的获取方式、使用目的,以及它在心中的地位。对此,真主的使者说:“复活日,人若未就以下五件事接受清算,就无法从养主面前挪动一步:一生在何处、如何度过,青春消耗在何处, 财富从何处赚来、花在何处, 以及是否践行了自己所知的道理。”(Tirmizî,《复活日的情状》,1)。

至于财富在心中的地位,Abdülkadir Geylanî 这样说: “把尘世从心里抛出去,此后,无论你把它放进钱柜、钱袋,还是口袋,放在哪里,它都不会伤害你。”

一天,İmam Azam 正在给学生授课,店员走进来说:“先生!据我们得到的消息,载着我们布匹的船沉了。”这位伟大的伊玛目沉思片刻,说了句“赞颂全归真主”,便继续讲课。过了一会儿,店员又来,说:“先生,消息有误。沉的不是载着我们布匹的船。”İmam Âzam 又停顿了一下,再次说:“赞颂全归真主。”这回学生们好奇地问:老师,听说船沉了,您说“赞颂全归真主”;后来得知沉的不是载着您布匹的船,您又说“赞颂全归真主”。这里面有什么深意呢?他回答说:听说船沉了时,我稍作停顿,审视自己的内心,发现自己丝毫没有悲伤,于是说“赞颂全归真主”。听说沉的不是载着我们布匹的船时,我又审视内心,发现自己并未欢喜,所以又说了“赞颂全归真主”。

这就叫作淡泊尘世。无论得失,心绪都不为之改变的淡泊之人,已将尘世之物移出内心,只把它们放在手中、钱柜里、钱袋里和口袋里。此后,金钱与财物便伤害不了他。

所有这些例子都说明,我们必须从心中拔除对金钱、财物、产业和地位等所谓尘世之物的贪求。

如此,我们才能支配财产。否则,它们就会支配我们,我们也就成了物质的囚徒。本应由我们驾驭它,它却反过来驱使我们,操纵我们。本应由我们把它掌握在手中,它却把我们攥在掌心。到了这一步,就意味着我们已被尘世所俘。被尘世所俘的人,不是让金钱为自己服务,而是沦为金钱的奴隶。为了得到金钱,他认为什么手段都可以使。

明辨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尊重他人的权利、仁慈、负责、诚实、守信,这些品质,
在穆斯林的人格中,绝不能缺失或有所欠缺。穆斯林唯有具备这些品质,才能立身。

伊斯兰关于财产有三项原则: 收入必须合法,不得浪费,不得吝啬。 真主并没有命令我们 “在物质上变得十分富有” ,只命令我们 “以合法的方式谋生,在教法允许的范围内生活,施舍财物” 。

有能力的穆斯林,应当努力以合法方式谋生,并多多施舍。《古兰经》中有 200 处提醒人们施舍。

“你当善待(他人),如同真主善待你一样。” (28/Kasas:77)。

“真主那些敬畏他的仆人,无论富裕还是贫困,都会施舍。”(3/Âl-i İmran:134)

信仰最伟大的果实是仁慈。仁慈最美好的体现,就是把自己拥有的给予匮乏之人,也就是分享。19世纪末,东安纳托利亚发生了严重饥荒。于是,英国人派了一名间谍前往,探查能否利用饥荒,在当地煽动反抗奥斯曼的叛乱。这名间谍调查后得出的结论,极具启示性。报告中写道:“这里有饥荒,却没有人挨饿!因为大家彼此照顾、互相帮助。因此,饥荒并没有导致饥饿。 总而言之,在这样牢固的社会结构中,利用饥荒煽动叛乱是不可能的。”(《穆斯林面对金钱的考验》,O. Nuri Topbaş,第41页)。

在那个物质条件极其匮乏的社会里,我们看不到精神危机。可在物质生活极为丰裕的今天,遗憾的是,精神危机、心理疾病和精神疾病已严重到了极点。因为追逐更多财富的贪欲,已经变得野蛮。贪欲使人变得如野兽般凶残,乐于分享的道德观念已经淡薄,施舍与慷慨也被遗忘。

真主的使者说:“把两只饿狼放进羊群,它们对羊群造成的伤害,也不及一个人对财富和地位的贪欲给其信仰造成的伤害。” (Tirmizi,《淡泊尘世》,43)。

贪欲使人盲目,让人不顾公道与他人的权利,只盯着自己的所得。它会把人引向这样的心态:“我的真主啊,管它非法还是合法,只管赐给我;我的真主啊,你的仆人照吃不误。”

人的贪欲与贪念永远不会满足。正如 Mevlana 所说: “尘世的财富就像海水,越喝越渴。”

正是这种永不满足,驱使人不断索求更多,并为此犯下更大的错误,因基金问题而身败名裂、颜面扫地。

这段圣训正是一则普遍的警示,提醒我们:对财富、产业和地位的贪欲,一旦失去控制、越过道德界限,其破坏性与危险性,甚至超过来自外界的最严重的人身威胁。

最后,让我们以尊贵的 Ebu Bekir 这段意味深长的话结束本文: “如果信仰只留在清真寺里(而不体现在生活中),财富握在吝啬者手中,武器握在胆怯者手中,权力握在软弱者手中,事情就会变糟。” 值得深思。

Musab Seyit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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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统摄性方法的尝试

各教派具有不同的面向,这使它们能够成为理解宗教的方法,却也凸显出它们未能保有统摄全体的特质。各教派通过特定的方法,揭示了与宗教建立真实联系的可能性。这正是它们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所在。但一种统摄性的方法,必须具备宗教根本原则的性质。它应当超越教派,并在自身的内部运作中为各教派及差异留出空间。这一基本立场,也清楚地表明了这种方法究竟意味着什么。 宗教的根本方法,关键在于承载宗教的统摄性,并据此形成看待问题的视角与进路。过去,人们也曾讨论过宗教根本原则的问题。尽管各教派在原则上存在诸多分歧,许多原则仍被确立为它们的共同原则。为便于理解,我们接下来将其称为统摄性方法:必须突出这种方法能够涵盖全体穆斯林的特质。应当认识到,这种方法在其形成过程中,就体现出一种涵盖早期圣门弟子及再传弟子时代的进路。在如何看待经文、圣训、事件与事实,以及先知的典范作用等方面,始终存在共同的基础。尽管有种种差异,情况依然如此。这里重要的是,当一种观点被提出时,大家共同认同它源于传述,并且得到了正确的理解。 一种统摄性方法有两个基本依据。其一,它源于“传述”。其二,传述本身确凿,其意义也确凿,也就是说,已达成共识。传述所呈现的特性,在于它超出了人的层面。而传述的确凿性,则以共同认同为依据。也就是说,要看是否明确不存在任何反对它的看法。传述同时承载着意义。因此,还必须确定,这一意义并非多义,而是具有共同的含义;人们对它所包含的意义已经达成共识,其中不含其他不同的面向。伊斯兰应当以这两个根本原则为自身特征。伊斯兰建立在这两个基础之上,同时也将保有自身内部的多元特质作为一种基本取向。正如命令、禁令与许可领域的存在:每一位信士都有义务遵行所命之事;在礼拜及每日五次礼拜等根本主命上,也不应有分歧。但在许可领域内,依照个人与其主之间关系的性质,做得多或少,以及如何选择,都留有自由。这一进路在各个领域都可以成立。 例如,副功拜:  愿意的人,可以自愿为自己规定礼拜的功修义务,做多少由自己决定。但这并非强制义务,而是为了获得主的喜悦、亲近自己的主而作出的个人选择。因此,并非人人都须对此负责;不过,人人都将这方面或多或少的努力与敬畏相联系,主张以自愿而非强迫的方式去做。譬如,施舍被确立为一项基本准则,构成互助的基础。  无论多少,都应有所施予,这是一项基本原则。不过,天课被规定为主命,施舍则被视为副功。然而,就连一个微笑也被界定为施舍。因此,无论一个人拥有什么,只要将其与他人分享,对他而言便足以算作施舍。在这里,从自己拥有之物中有所施予,是一项基本原则。给得多还是少,则属于个人选择。 由此,一条新的方法原则便显现出来。穆斯林在履行个人功修与责任时,对履行主命格外认真,视之为绝不可放弃之事。但在许可的领域内,为了增强敬畏、承担责任并获得主的喜悦,而给自己增添新的义务,则应以自愿为基础。在这一点上,任何信士都不应受到责备。许多教法问题也是如此。所有信士都有义务遵守基本原则,而在个人成长方面,则可以由个人自行选择。 个人选择与社会选择之间,也有相似之处。但有一点不同:在涉及社会的问题上,可以存在不同的观点与进路。对此并无异议。然而,当需要作出选择时,多数人的决定就被视为不可或缺。这也是我们在上文所解释的重要原则,因为它对所有人都具有约束力。也就是说,同一个问题可以有不同的观点,但一旦就某事达成共识,它就成为具有约束力的裁定。个人的选择虽然可以保留,但人人都应适应新的局面。协商的重要性及其在方法上的价值,也由此显现。也就是说,个人选择约束个人;而在社会选择中,如果不涉及宗教的命令与禁令,就应当优先采纳共同意见与达成共识的看法,将个人选择置于其后。 从这一方法的角度看,在个人成长上,差异应当在责任的框架内交由个人选择,而且绝不应因此受到责备;在社会层面,则必须突出共同决定的约束力。由此,使一项决定成为共同决定的多数意见所具有的约束力,也就显现出来了。 在这里,有必要作一个细致的区分。首先,以启示为基础形成的视角、方法及实践,必须以传述为依据。在这一点上,个人的看法与人为诠释并无价值。传述只能结合其他传述,并依据有关该传述的传述,才能得到考量。然而,在人类经验介入的各个层面,对于命令与禁令之外的事件和事实,在关乎个人敬畏的许可领域内,一个人的所作所为约束的是他自己;而在社会层面,则应优先考虑共同协商与认同。在这里,也有必要指出宗教与诠释之间的深刻断裂。传述不是拿来诠释的,而是需要努力理解的。理解的条件与诠释的条件,在认识论上也不相同。应当认识到,不理解这一基本事实,就很难正确理解伊斯兰的认知过程。而在现代,这类误解日益增多,宗教被归结为一种人类经验,从而丧失其本来面貌。 让我们通过一项裁定来考察这一点:故意杀人的刑罚是死刑。在这一点上不可能存在矛盾!但对于并非故意而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形,按照启示的指引,有三种处理方式:宽恕、要求赔偿,以及要求处死……这三种情况的决定权均交由死者家属,这对于正确理解这一问题、揭示其多元特质的缘由,十分重要。因此,要作出确定的裁定,就必须具备来源确凿与意义确凿这两个条件;这是一项绝不可放弃的基本原则。具备这些条件的各项原则及其验证方法,也不能排除这两个基本原则! 要理解并实践确定性与多元性之间的平衡,就必须将这一基本进路也用于经注与圣训领域的考察。如果一则圣训源自先知,且可经由中间传述者追溯至先知,那是一回事。这对于确认传述的存在很重要。但传述所包含的主题,以及这一主题究竟涉及命令与禁令,还是属于礼仪与教养问题,则会带来其他考察的可能。不过,这样做时,绝不能忽视上述根本方法。 本质特征通过方法得以显现;而方法则通过阐明根本之物,使之得以确立。因此,首先必须让方法具有统摄性,并使其成为维护团结与整体性不可或缺的要素。 把社会问题与个人问题等量齐观,并不正确!被规定为主命或禁戒的事项,也不应与许可领域内涉及个人选择与责任的事项混为一谈…… 凡是顾及这一基本事实的方法,都会意识到自己有责任倡导一种统摄性的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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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得不到践行,是社会衰败的开端

当代社会是一个不重视道德、将个人利益放在首位的社会。尽管如此,它仍自称文明、以知识为中心。然而,审视人们的态度与相互关系便会发现,我们之所以面临诸多社会和心理问题与困境,根源就在于道德的缺失。 充分理解道德 道德是一套准则,引导人养成应有的礼貌、仁慈和善解人意的品质。 事实上,正是这些品质使人无愧于人的身份,并使人走向成熟。一个行为、情感和思想都有分寸的人,与他人相处、融洽交往自然十分容易。 因为有道德的人明白,人们在表达观点、展现态度时,应与他人和睦相处、彼此体谅。 他知道,共同生活离不开相互理解与自我牺牲。道德也构成了人们共同生活的准则。 这些准则不只是理论知识与信息,还能通过学习和实践得到落实,并塑造人的品格。 道德既然具有如此重要的作用,人们为何还会远离道德?这个问题极为重要。 道德在人的内心扎根,是一个同时形成诸多记忆、知识与行为的过程。因此,这一过程必须在健康的环境中,在正确知识的引导和合适之人的培育下展开。这是一个精神成长的过程,塑造着一个人真正的品格与身份认同。 因此,用残缺而缺乏根基的知识和观念来传授道德,会阻碍道德的落实,使道德沦为“一种普通行为”。事实上,如果不给予道德应有的关注,不为它奠定基础,就不可能指望它屹立不倒。 因此,道德在未获恰当理解的情况下,沦为无法付诸实践的普通规则,也就无法发挥自身的社会与历史作用。如今,人们之间的关系、行为和思想游离于道德之外,道德则成了依“个人意愿”决定如何践行的规则。 道德处于这样的地位和状态,阻碍了一个关怀人、重视人的价值的社会体系的形成,也使人们失去了在一切事务和行为中自然而然地遵循道德及其他价值体系的能力。 让道德重新进入社会议程 道德一方面是个人的调节机制,另一方面也是社会的调节机制。 但首先,道德必须在个人内心扎根,并与思想相联系,建立在正确的基础之上。…

1 day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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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的世俗主义问题

多年来,土耳其围绕世俗主义的讨论,一直以宗教自由、国家中立和共和国的基本原则为中心展开。然而,大多数讨论并没有阐明问题的实质,而是围绕过去遭受的不公或当前的政治选择打转。其实,世俗主义问题并不只是穆斯林能够多么自由地履行宗教功课的问题。真正的问题在于,国家应依据什么原则治理,法律应以什么为渊源,以及决定人们生活的权力应在什么界限内行使。伊斯兰与世俗国家理念的根本分歧,首先不在于宗教自由,而在于裁断权和治理权的依据。不理解这一分歧,就无法正确评估土耳其的世俗主义与穆斯林之间,以及穆斯林与世俗体制之间存在的问题。 世俗主义的基本原则,是国家的法律和治理体系不以宗教律例为依据。但在土耳其,世俗主义已超出这一范畴,形成了一种国家仍保有对宗教机构的行政管理权的体制。共和国成立后,宗教在法律和治理中的历史地位发生了变化,但宗教事务仍通过宗教事务局被纳入国家行政体系。这样一来,国家一方面不承认宗教律例是其法律的渊源,另一方面却继续决定宗教机构如何运作。这里存在一个值得追问的重要矛盾:国家既然不接受由宗教决定自身的法律秩序,为何又要在宗教生活的制度运作中起决定性作用?土耳其世俗主义的根本问题之一,正是宣称对宗教保持中立,却又在同一体制内保留对宗教的行政管理权。 而在伊斯兰的国家理念中,治理权不可脱离真主所启示的律例和公正原则来理解。《古兰经》不仅为人的宗教功课,也为法律、贸易、家庭关系、社会责任和治理观念规定了准则。《优素福章》第40节指出裁断权属于真主,《妇女章》第58节则命令人们将受托之事交给胜任者,并在人与人之间作出公正的裁断。这些原则表明,人拥有治理权,却不能无限制地行使这一权力。世俗国家以宪法和有权机关的决定作为法律效力的依据,伊斯兰则强调,人制定的规则必须受真主律例的约束。这里的差异不在于人能不能制定法律,而在于立法权须受什么更高准则的约束。 这一分歧在日常生活中清晰可见。《古兰经》禁止利息,而世俗法律可以将有息银行业务规定为合法活动。《古兰经》对遗产分配作出特定规定,而世俗民法则采用不同的分配原则。《古兰经》对家庭、婚姻和离婚作出规定,而世俗国家则依照自身的法律秩序规范这些领域。对穆斯林而言,一项做法在法律上有效,并不意味着它在宗教上也是正确的。不过,以真主的律例为依据,也不意味着任何统治者都可以把自己的解释视为不可质疑。人们需要就治理事务作出决定、建立机构,并为不断变化的需求寻找解决办法。然而,在承认伊斯兰律例具有约束力的观念中,这种权力不能被理解为仅凭政治意志就可宣布真主的明确律例无效的权力。 土耳其穆斯林与世俗主义的关系中,还存在另一个重要矛盾。过去曾因头巾禁令、宗教教育以及宗教身份在公共领域的可见性而批评世俗主义的保守派,后来逐渐在同一宪政体制内承担起执政责任。宗教自由的扩大是一项重要成果,但这一发展并未改变世俗国家基本的法律和治理理念。穆斯林做礼拜、封斋、接受宗教教育,或戴着头巾担任公职,都属于宗教自由的范畴。至于国家的法律和经济秩序以什么原则为基础,则是另一回事。享有履行宗教功课的自由,并不意味着伊斯兰的国家理念已经得到落实。这是土耳其保守派政治未能充分厘清的基本区别之一。 然而,穆斯林的责任并不只是批评世俗体制。他们在捍卫伊斯兰治理理念的同时,也必须在自己的生活和政治选择中遵循同样的原则。一边主张利息是错误的,一边却对不义之财满不在乎;一边谈论公正,一边却对亲近者的不公行为视而不见;或是无法批评一个宗教色彩浓厚的政权所犯的错误,都会造成信仰与行为之间的严重矛盾。《妇女章》第135节命令人们坚持公正,即便这对自己和亲近之人不利。因此,穆斯林的衡量标准不应是政党、领袖或个人利益,而应是真主所启示的原则。一个政府无论多么强调宗教,都不能以宗教理由使任用不称职者、违法、浪费公共资源和不公正变得正当。伊斯兰的国家理念,首先追问的不是统治者的身份,而是治理遵循什么原则。 要正确评估伊斯兰与世俗国家理念之间的分歧,还需要辨明那些看似相同的原则。公正、法律确定性、公共利益和人权保护,也可能是世俗国家奉行的价值。因此,声称世俗主义否定公正,或声称每一个自称以伊斯兰之名治理的国家都会公正,都是不正确的。根本分歧在于,这些原则从何处获得正当性,以及如何在国家法律中得到落实。在伊斯兰的治理理念中,公正、受托责任、任职资格和协商,并不是可以任由统治者取舍的价值。《协商章》第38节强调协商,《筵席章》第8节则强调即便面对仇恨,也不可偏离公正。这些规定表明,国家治理不能听任个人利益和不受限制的政治权力摆布。 与此同时,主张伊斯兰国家理念的人也有必须回答的问题。国家元首的权力将如何受到限制?谁来监督统治者?如何保护公共资源?如何保障司法独立?不同信仰者的权利将依靠什么保障?倡导《古兰经》的公正与治理原则,并不意味着可以不回答这些问题。《黄牛章》第256节指出宗教上没有强迫,《受考验的妇人章》第8节则命令人们公正对待不同信仰的人。因此,伊斯兰的国家理念不应仅仅表现为一种反对现行体制的思想,而应作为一种阐明公正、权利和治理责任的秩序理念提出。 土耳其的世俗主义问题多年来停滞不前,原因之一就在于,人们依据政治身份,而不是基本原则来讨论这一问题。世俗主义的支持者在主张国家对宗教保持中立时,也应质疑国家对宗教机构的行政管理权。主张伊斯兰国家理念的人,则不应止于宣称宗教不仅是履行宗教功课;还应说明在法律、经济、教育和公共行政领域应当实行哪些原则,以及如何实行。因为,一种国家理念的价值,不仅取决于它倡导什么思想,也取决于这些思想如何体现于公正和人们的生活之中。 土耳其世俗主义问题的核心,不在于国家给予穆斯林多少宗教自由,而在于裁断权和治理权被认为应当受什么准则约束。世俗国家将其法律秩序的效力建立在宪法和人的权力之上,而承认伊斯兰律例具有约束力的穆斯林则主张,人的意志不能独立于真主所启示的原则,也不能不受限制。这一根本分歧不会随着宗教自由的扩大而消失。不过,单是批评世俗主义,也不等于阐明了伊斯兰的国家理念。 真正应当追问的是:穆斯林是在切实理解世俗主义与伊斯兰分歧所在的基础上提出批评,还是满足于获得的宗教自由,而忽视了更根本的问题? 因为伊斯兰的治理理念,不只是改变国家的名称或统治者的身份,而是要在法律、经济、公正和公共行政中,以人对真主的责任为根本。对穆斯林而言,起决定性作用的不是执政者与自己有多亲近,而是其治理在多大程度上遵循了真主所启示的公正与责任原则。 信仰的边界不应由政治权力划定;政治权力的权限,应当依据信仰所确立的公正与责任准则接受审视。 İslam Başaran…

2 day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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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来充当“哑巴魔鬼”的人,如今却忙着批评Erdoğan!

说来也怪,政坛上变脸最快的人,往往恰恰出自当年把效忠誓言喊得最响亮的那群人。 有这样一些人,近二十年来一直在执政党周围打转,从地方到中央党部,或多或少都曾在各个层级活动过。这些人的品性不难辨认:在位时围着权势人物团团转,争先恐后地挤进高层官员的镜头,为保住手中的地位而使尽浑身解数。 说到这里,或许还只能算是政坛上的寻常故事。真正糟糕的,是这些人在亲眼目睹不公、错误、徇私、贿赂、不义之财和用人失当之时所采取的态度。 他们看见不称职的人如何占据那些职位,却一声不吭。他们亲眼目睹徇私、贿赂和不正当的利益勾连;有些人同流合污,有些人则把头转向一边。为了不让自己的位子动摇,不失去手中的职权,他们宁愿做“哑巴魔鬼”。他们以沉默,成了种种恶行最大的帮凶。反正,他们早就擅长借一位广受民众认可的成功领袖为国家带来的巨大功绩和建设成就,掩盖自己的错误、不法勾当,以及那些自己明明看见却保持沉默的错误。 如今我们看到,风向稍稍一变,反对派一活跃起来,这些人就开始害怕政权更替。当年一言不发的那些人,突然都开口了!他们打着“党内自我批评”的旗号,转而摆出认同反对派的姿态,试图把反对派的说辞据为己有。 那么,这种突如其来的思想转变是真诚的吗? - 当然不是。 昨天还对众目睽睽之下的错误和用人失当保持沉默的人,今天突然扮起“有原则的批评者”,实在显得格格不入。昨天,他们关心的就不是为一项事业出力,也不是为国家大事忧心;今天同样不是。昨天,个人利益要求他们闭嘴,他们便闭嘴。今天,还是同样的个人利益,加上对自身前途的忧虑,驱使他们用反对派的口吻说话。 昨天谁有权势就向谁低头的人,今天提前向未来可能掌权的人致意,谁也不要被他们蒙蔽。在政治实用主义如此赤裸裸地展露出来的当下,这种伪装既无助于事业,也算不上真诚的自我批评。说到底,不过是那些以为船要沉了、急着弃船而逃的人,又上演了一出熟悉的老戏。 而我,对于领袖在这二十年执政期间献身于这项事业的决心,始终深信不疑。我亲眼见证,为了越过全球野蛮文明在我们内部的追随者给我们的事业设置的一道障碍,他不得不历尽艰辛、奋力抗争;正因如此,我不怀疑这位领袖的真诚。为了实现自己坚信的目标,他不断扩大“城墙上打开的神圣缺口”,坚持斗争。尽管在他周围,从地方到中央,那些以非法手段肆意侵吞公共资源的人占了大多数,他依然成为了我们这个时代的塔鲁特。通往达伍德统治的这条道路——达伍德的统治正是苏莱曼王权的先声——必将在安拉的襄助下,由他和身边为数不多、忠心献身且通过神圣考验的同行者一道走通,世间的人类也将见证这一真理。愿安拉成全。 Fehmi Yağlı 作者的其他文章 Mirat…

4 day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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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穆斯林

我们否认除真主以外的一切神灵;我们信仰创造万物、永生的真主,也信仰掌握裁决权的真主,信仰他的众先知、经典、天使和末日。我们是一位被派遣为众世界带来慈悯的先知的信众。在他身上,有供我们效法的最美好的榜样。 我们知道,后世的归宿比今世更加美好。我们被创造,是为了崇拜众世界的主。我们来到大地上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只崇拜真主,不以任何物配他。我们明白,自己并非被创造之后就被放任不管;我们每个人都将经历各自的考验,我们的主想要看我们之中谁能以忍耐和坚毅,坚持对他的崇拜。 我们知道,生与死被创造,是为了分辨我们之中谁的行为更加美好,而后我们终将归于真主。我们明白,每当迷失方向,只要转向带来疗愈与慈悯的《古兰经》,转向天房,我们便能找到正道。 我们知道,一切生命终有一天都将尝到死亡,因此选择以后世为中心的生活。我们坚信,唯有如此才能获得永恒的拯救;为了进入下临诸河的乐园,我们必须坚持崇拜,直到死亡降临。 我们不在真主之外另寻庇护者,我们的庇护者是真主、他的使者和穆斯林。我们知道,越是接近真主,就越是远离不信。我们只在站在真主一边的人那里寻求尊严与荣耀,因为尊严与荣耀只属于真主的使者和信士。 除真主之外,我们没有庇护者,也没有援助者,因为天地的主权属于真主。真主是我们的庇护者,他使我们从重重黑暗走向光明;而不信者的庇护者——那些僭越真主权柄的伪神——却把人从光明引向重重黑暗。我们绝不舍弃信士而与不信者结为盟友,否则就会失去真主的援助。真主十分清楚我们的敌人是谁,并告诫我们;我们只认真主为庇护者。 我们知道,如果舍弃信士而与不信者结为盟友,这就会成为对我们不利的证据,仅此就足以构成我们的罪过。只要我们与真主、他的使者和信士为友,最终获胜的必定是我们,因为真主的追随者始终占据上风。 我们的主命令我们为他的道路而奋斗,并要借我们的手惩罚不信者,因为他从数十亿人中选择了我们,赐予我们穆斯林之名。他没有在宗教上给我们设置任何困难,赐予我们比世间一切都更为重要的信仰恩典。这是真主的恩惠,真主有能力将他的恩惠赐予他意欲之人。 如果我们不尽心奋斗,不付出应有的努力,真主随时都可能收回赐予我们的恩典。我们必须时刻怀着这样的意识生活。 真主已在永恒的来世为我们预备了无法想象的恩典。如果我们至死都坚持崇拜他,他将以这些恩典以及更多的恩典回赐我们。行善者的归宿是乐园,若真主意欲,我们将在那里永居。我们竞相争取那体现我们的主的宽恕之恩、宽广如天地的乐园。  我们坚信,每个生命都将尝到死亡。复活日,我们必将得到足额的报酬。谁被移离火狱,获准进入乐园,谁就真正获得了拯救。今世生活不过是骗人的享受。我们的目标是不受今世的欺骗所惑,忍耐着坚持崇拜,并以这样的状态,作为穆斯林离世。 我们只以“穆斯林”称呼自己,不在这个称谓前后添加任何修饰,也不以其他称谓界定自己。因为这个名字是真主赐予我们的,他命令我们只能以穆斯林的身份离世。他不仅赐给我们这个名字,也把同样的名字赐给了在我们之前生活的信仰者,并将他们全都称为穆斯林。 我们的宗教是伊斯兰,是真主认可的正教。我们不能追随其他道路、主义或意识形态,不能偏离而走上别的道路。一切人为的意识形态都是迷误,都是源于人的宗教,已被真主禁止,并被指明是以物配主。我们身为穆斯林,已经对这一切说了“不”。 我们的指南是《古兰经》,它为我们带来疗愈与慈悯。与我们有关的一切都已在这部经典中阐明,它完备无缺,受到护佑。这部《古兰经》指引人走上最正的道路,并向行善的信士报喜:他们确将获得丰厚的报酬。我们怀着这样的意识行事,寻求接近真主的途径。我们知道,这途径就是善功。 当真主和他的使者召唤我们去做那些能赋予我们生命的事情时,我们立即响应。我们知道,真主阻隔在人与其内心之间;我们的财产和子女都是对我们的考验,是今世的排场与装饰。我们服从真主和他的使者,不在彼此之间争吵、产生分歧;一旦出现分歧,我们便将其交由真主和他的使者裁决。我们知道,一旦分裂离散,我们就会失去力量,变得软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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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教育计划拟用人工智能评分

2027年年度计划提出,拟使用人工智能为开放式试题的答案评分,以电子形式开展ABİDE调查,并测评学生的数字技能。

1 week a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