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lami haberdini haberortadoğu haberleriislam coğrafyası
DOLAR
49,9974
EURO
55,9379
ALTIN
6.279,13
BIST
11.019,67
Adana Adıyaman Afyon Ağrı Aksaray Amasya Ankara Antalya Ardahan Artvin Aydın Balıkesir Bartın Batman Bayburt Bilecik Bingöl Bitlis Bolu Burdur Bursa Çanakkale Çankırı Çorum Denizli Diyarbakır Düzce Edirne Elazığ Erzincan Erzurum Eskişehir Gaziantep Giresun Gümüşhane Hakkari Hatay Iğdır Isparta İstanbul İzmir K.Maraş Karabük Karaman Kars Kastamonu Kayseri Kırıkkale Kırklareli Kırşehir Kilis Kocaeli Konya Kütahya Malatya Manisa Mardin Mersin Muğla Muş Nevşehir Niğde Ordu Osmaniye Rize Sakarya Samsun Siirt Sinop Sivas Şanlıurfa Şırnak Tekirdağ Tokat Trabzon Tunceli Uşak Van Yalova Yozgat Zonguldak
İstanbul
Yağmurlu
19°C
İstanbul
19°C
Yağmurlu
Çarşamba Yağmurlu
16°C
Perşembe Çok Bulutlu
13°C
Cuma Çok Bulutlu
12°C
Cumartesi Parçalı Bulutlu
12°C

Abdülaziz TANTİK

    03/11/2026 12:31
    各教派具有不同的面向,这使它们能够成为理解宗教的方法,却也凸显出它们未能保有统摄全体的特质。各教派通过特定的方法,揭示了与宗教建立真实联系的可能性。这正是它们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所在。但一种统摄性的方法,必须具备宗教根本原则的性质。它应当超越教派,并在自身的内部运作中为各教派及差异留出空间。这一基本立场,也清楚地表明了这种方法究竟意味着什么。 宗教的根本方法,关键在于承载宗教的统摄性,并据此形成看待问题的视角与进路。过去,人们也曾讨论过宗教根本原则的问题。尽管各教派在原则上存在诸多分歧,许多原则仍被确立为它们的共同原则。为便于理解,我们接下来将其称为统摄性方法:必须突出这种方法能够涵盖全体穆斯林的特质。应当认识到,这种方法在其形成过程中,就体现出一种涵盖早期圣门弟子及再传弟子时代的进路。在如何看待经文、圣训、事件与事实,以及先知的典范作用等方面,始终存在共同的基础。尽管有种种差异,情况依然如此。这里重要的是,当一种观点被提出时,大家共同认同它源于传述,并且得到了正确的理解。 一种统摄性方法有两个基本依据。其一,它源于“传述”。其二,传述本身确凿,其意义也确凿,也就是说,已达成共识。传述所呈现的特性,在于它超出了人的层面。而传述的确凿性,则以共同认同为依据。也就是说,要看是否明确不存在任何反对它的看法。传述同时承载着意义。因此,还必须确定,这一意义并非多义,而是具有共同的含义;人们对它所包含的意义已经达成共识,其中不含其他不同的面向。伊斯兰应当以这两个根本原则为自身特征。伊斯兰建立在这两个基础之上,同时也将保有自身内部的多元特质作为一种基本取向。正如命令、禁令与许可领域的存在:每一位信士都有义务遵行所命之事;在礼拜及每日五次礼拜等根本主命上,也不应有分歧。但在许可领域内,依照个人与其主之间关系的性质,做得多或少,以及如何选择,都留有自由。这一进路在各个领域都可以成立。 例如,副功拜:  愿意的人,可以自愿为自己规定礼拜的功修义务,做多少由自己决定。但这并非强制义务,而是为了获得主的喜悦、亲近自己的主而作出的个人选择。因此,并非人人都须对此负责;不过,人人都将这方面或多或少的努力与敬畏相联系,主张以自愿而非强迫的方式去做。譬如,施舍被确立为一项基本准则,构成互助的基础。  无论多少,都应有所施予,这是一项基本原则。不过,天课被规定为主命,施舍则被视为副功。然而,就连一个微笑也被界定为施舍。因此,无论一个人拥有什么,只要将其与他人分享,对他而言便足以算作施舍。在这里,从自己拥有之物中有所施予,是一项基本原则。给得多还是少,则属于个人选择。 由此,一条新的方法原则便显现出来。穆斯林在履行个人功修与责任时,对履行主命格外认真,视之为绝不可放弃之事。但在许可的领域内,为了增强敬畏、承担责任并获得主的喜悦,而给自己增添新的义务,则应以自愿为基础。在这一点上,任何信士都不应受到责备。许多教法问题也是如此。所有信士都有义务遵守基本原则,而在个人成长方面,则可以由个人自行选择。 个人选择与社会选择之间,也有相似之处。但有一点不同:在涉及社会的问题上,可以存在不同的观点与进路。对此并无异议。然而,当需要作出选择时,多数人的决定就被视为不可或缺。这也是我们在上文所解释的重要原则,因为它对所有人都具有约束力。也就是说,同一个问题可以有不同的观点,但一旦就某事达成共识,它就成为具有约束力的裁定。个人的选择虽然可以保留,但人人都应适应新的局面。协商的重要性及其在方法上的价值,也由此显现。也就是说,个人选择约束个人;而在社会选择中,如果不涉及宗教的命令与禁令,就应当优先采纳共同意见与达成共识的看法,将个人选择置于其后。 从这一方法的角度看,在个人成长上,差异应当在责任的框架内交由个人选择,而且绝不应因此受到责备;在社会层面,则必须突出共同决定的约束力。由此,使一项决定成为共同决定的多数意见所具有的约束力,也就显现出来了。 在这里,有必要作一个细致的区分。首先,以启示为基础形成的视角、方法及实践,必须以传述为依据。在这一点上,个人的看法与人为诠释并无价值。传述只能结合其他传述,并依据有关该传述的传述,才能得到考量。然而,在人类经验介入的各个层面,对于命令与禁令之外的事件和事实,在关乎个人敬畏的许可领域内,一个人的所作所为约束的是他自己;而在社会层面,则应优先考虑共同协商与认同。在这里,也有必要指出宗教与诠释之间的深刻断裂。传述不是拿来诠释的,而是需要努力理解的。理解的条件与诠释的条件,在认识论上也不相同。应当认识到,不理解这一基本事实,就很难正确理解伊斯兰的认知过程。而在现代,这类误解日益增多,宗教被归结为一种人类经验,从而丧失其本来面貌。 让我们通过一项裁定来考察这一点:故意杀人的刑罚是死刑。在这一点上不可能存在矛盾!但对于并非故意而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形,按照启示的指引,有三种处理方式:宽恕、要求赔偿,以及要求处死……这三种情况的决定权均交由死者家属,这对于正确理解这一问题、揭示其多元特质的缘由,十分重要。因此,要作出确定的裁定,就必须具备来源确凿与意义确凿这两个条件;这是一项绝不可放弃的基本原则。具备这些条件的各项原则及其验证方法,也不能排除这两个基本原则! 要理解并实践确定性与多元性之间的平衡,就必须将这一基本进路也用于经注与圣训领域的考察。如果一则圣训源自先知,且可经由中间传述者追溯至先知,那是一回事。这对于确认传述的存在很重要。但传述所包含的主题,以及这一主题究竟涉及命令与禁令,还是属于礼仪与教养问题,则会带来其他考察的可能。不过,这样做时,绝不能忽视上述根本方法。 本质特征通过方法得以显现;而方法则通过阐明根本之物,使之得以确立。因此,首先必须让方法具有统摄性,并使其成为维护团结与整体性不可或缺的要素。 把社会问题与个人问题等量齐观,并不正确!被规定为主命或禁戒的事项,也不应与许可领域内涉及个人选择与责任的事项混为一谈…… 凡是顾及这一基本事实的方法,都会意识到自己有责任倡导一种统摄性的进路。 Abdülaziz Tantik Mirat Haber – YouTube